2013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我区35个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164人,其中招聘中小幼教师1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24日至1995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均以此类推),对个别特殊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7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七)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者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高中、中专及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北海市(含市辖县区,下同)。
(八)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简称《计划表》,下同)。
2.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且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统一要求为2年以上,即截止2013年12月24日满2年以上。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3年12月24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新录用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新聘用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3年12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13年12月23日起,可以通过北海人才网(网址:>>2014年广西省教师招聘考试网络辅导课程
>>2014年教师招聘考试相关复习资料
三、考试
考试由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区编委办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分值: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内容包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时限为12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知识、经济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知识、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时限为15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分值各为100分。
2.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定向招聘持有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代课教师聘用证书》的海城区在职在岗代课教师岗位除外)。
3.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4年2月2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4:00—16:30 《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北海市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4.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招聘代课教师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要提供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代课教师聘用证书》以及海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报考定向招聘海城区村(居)委会正职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要提供当选证书或任职文件和所在街道出具的工作证明;报考定向招聘海城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要提供当选证书和所在街道出具的工作证明;报考定向招聘安排到海城区村(居)委会工作目前在岗的1999年前统配生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要提供毕业生分配介绍信和所在街道出具的工作证明。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定向招聘持有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代课教师聘用证书》的海城区在职在岗代课教师岗位除外)。
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聘用计划。
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必须认真负责,如因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4月15日前。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区编委办在北海市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